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逕行錄取名單

恭喜逕行錄取學生

一、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逕行錄取之考生毋須參加第二階段甄試,俟本校學士班招生委員會決議後,預訂於110年4月30日榜示錄取名單,並寄發錄取通知書。
二、逕行錄取考生需依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彙編第13頁「十二、統一分發」於規定期間內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完成網路登錄就讀志願序,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