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gram Purpose

學程宗旨

因應我國人口結構快速轉變、終身學習政策推動及職涯型態多元化發展,30 歲以上壯世代與中高齡族群已成為高等教育重要學習對象。本計畫配合教育部政策,由「第三人生大學」轉型推動「教育部30+大學試辦計畫」,以 30 歲以上在職人士及 55 歲以上中高齡學習者為主要招生對象,採彈性修課與實務導向之招生與教學策略。
    學程之整體營運結合校內既有行政資源與跨單位合作機制,課程設計以觀光餐旅、咖啡文化、烘焙實作等領域為核心,鏈結地方產業,發展跨領域、學用合一之學分學程。並規劃學習、職涯與就業諮詢輔導服務。預期每年培育具就業與再職能力之學員,提升其專業技能與職涯韌性,促進人才再培力、地方產業永續發展,並強化大學回應社會需求與推動社會創新之效益。

Course Introduction

課程介紹

本計畫由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觀光休閒與餐旅管理學系辦理,以 30 歲以上在職人士及 55 歲以上中高齡學習者為主要對象,整合觀光、休閒與餐旅專業領域,結合理論與實務操作,實踐終身學習與社會參與之目標本學分學程涵蓋核心課程與專業實務課程,協助學習者因應職涯轉換、技能更新及人生階段轉銜需求,培養可實際應用於產業與地方發展之專業能力,並回應教育部 30+大學試辦計畫之核心精神。

課程內容涵蓋生活社群行銷與 AI 應用、地方創生與社區產業、文化觀光、樂活養生料理、咖啡與烘焙實作等,透過多元教學模式,協助學員提升專業技能、強化就業與再職能力, 並鏈結地方產業資源,發展具職能導向與在地特色之學分學程。

課程名稱
學分數
開課學期
前瞻因應人生100核心課程
2
上學期
社群與媒體經營
3
下學期
咖啡學:消費與文化
3
上學期
西點麵包烘焙實務
3
上學期
文化與觀光發展
3
上學期
養生料理與生活飲食
3
下學期
咖啡學:生產與製備
3
下學期
合計
20

Instructor

授課教師

姓名 擬授課程名稱 授課課程相關資歷與證照
鄭健雄 咖啡學:消費與文化
咖啡學:生產與製備
現職: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觀餐系特聘教授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鄉村休閒事業管理博士
授課專長:農業與鄉村旅遊、生活美學與文創產業、觀光產業分析、餐旅與觀光行銷
丁冰和 社群與媒體經營 現職: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觀餐系教授
學歷:國立中央大學 企業管理研究資管組博士
授課專長:休閒與觀光產業電子商務、休閒與觀光產業網路行銷、休閒與觀光產業顧客關係管理
吳淑玲 文化與觀光 現職: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觀餐系副教授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國際企業學行銷博士
授課專長:觀光與文化創意、品牌管理、創意餐飲行為、御宅觀光
莊雅婷 咖啡學:消費與文化
咖啡學:生產與製備
現職: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觀餐系兼任講師
學歷: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授課專長:咖啡品種與栽培管理、咖啡製備、咖啡後製加工、咖啡品質鑑定、觀光導向品牌行銷、咖啡產業經營與管理、咖啡技術與認證輔導、產學合作
洪佳雯 咖啡學:消費與文化
咖啡學:生產與製備
現職:CQI 國際咖啡品質鑑定師(Q Grader)/國立暨南國際大學USR計畫助理
學歷:新興產業策略與發展博士學位學程觀光創新組博士
授課專長:咖啡品種與栽培管理、咖啡製備、咖啡後製加工、咖啡品質鑑定、咖啡技術與認證輔導、產學合作
楊碧蓮 西點麵包烘焙實務 現職: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觀餐系兼任講師
經歷:日月潭涵碧樓酒店/西點師傅
日月潭雲品溫泉酒店/西點師傅
學歷: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觀光休閒與餐旅管理學系碩士
授課專長:餐飲管理、西點製作、廚藝實務
陳瓊惠 文化與觀光 現職: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觀餐系兼任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學歷:亞洲大學 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學系碩士專班
授課專長:食品營養、保存食與發酵食、食品創新與研發、協助社區發展
潘岱儒 養生料理與生活飲食 現職: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觀餐系兼任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學歷:康寧大學 餐飲管理學系 管理學碩士
授課專長:中餐烹調、台灣小吃、創意料理、臺灣料理、中餐烹調乙丙級證照輔導

Admissions Information

招生資訊

該如何報名?需要具備什麼?

  • (一) 招生學制:日間四年制學士班。
  • (二) 招生對象:需具高中以上同等學力(歷)之中華民國國籍者,年滿30歲以上者皆可報名。
  • (三) 開班人數: 20人或以上。
  • 上課時間:每星期排課至多2-4個半天,上午上課時間 9:10-12:00、下午上課時間 13:30-16:20;同時,考量學生時間安排與相關活動規劃,本學程規劃每次課程以不超過3小時的授課時間為原則。
  • 學分抵免及部頒學分學程證書
  • 本計畫學生可跨校抵免與擬取得學位系所畢業條件相關之學分至少6學分,學分抵免依本校「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學生得於完成修畢該學分學程所有學分後,經教育部認證後獲頒學分學程證書;學分抵免後剩餘學分如經學生逐年修習滿所屬學系128學分,並符合學校畢業條件後,得依學位授予法發給學士學位證書。